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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断推进文博事业科学持续发展;做好馆藏文物的登编、修复、展示、保管等工作,逐步建立馆藏文物数字化管理系统;打造精品文物展览,优化场馆内外环境,提高讲解接待服务水平,坚持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展览,引进和组织举办高品质文化展览活动,注重发挥科普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社会功能;负责馆际间交流与合作,提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文物理论研究,组织并且开展考古发掘、文物宣传出版等工作,探索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完善场馆消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强安保力量,建立健全各项安防制度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和观众安全等工作;负责博物馆、纪念馆的展示和免费向公众公开等工作。
2023年,玉溪市博物馆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全力推进文物研究、保护、利用工作,为宣传玉溪历史背景和文化和民族文化、传播和弘扬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发挥积极作用。经过不懈努力,聂耳纪念馆被命名为“市直机关党员教育现场教学点”,原创展览“中国的声音——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展”获评国家文物局2023年度“弘扬中华优秀民间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截止10月底,玉溪市博物馆场地免费接待观众264,151人次,截止8月底,玉溪市聂耳纪念馆场地免费接待观众90,420人次。
玉溪市博物馆始终把党政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结合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玉溪市博物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党建+文博”品牌,策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
一是以学铸魂,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4方式”“4创新”“3对照检视整改”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以学铸魂,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二是强基固本,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支委会成立为支部建设注入新活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主题党日10次、支部委员会11次、特色党课6次。三是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及财经纪律,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集体领导。截止10月底,共召开馆务会11次,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32项,其中涉及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6项。四是高效高质完成巡查整改,按照六届市委第五轮巡查反馈要求,认线个问题,并以此为契机,抓好基层党建管理,提高历史文化资源利用效率。
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全体党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并严格执行展览举办审批制度等,定期对网络、门户网站等进行漏洞、病毒等排查和信息审核,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思想文化的阵地作用,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及专题展览社教活动等形式,加大对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针对人才队伍现状,采取“周一+”模式全面开展业务大提升行动。一是以业务培训为抓手,组织“文博知识大讲堂”,由馆内高级职称及业务骨干面向全馆职工轮流进行授课,并邀请云南大学陈果副教授等多位专家进行授课。二是以“书香支部”建设为推手,为全馆干部职工购买《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等业务用书,开展学习交流分享活动。三是征集职工论文,出版专业性学术期刊《滇中文博研究》,期刊以研究介绍玉溪市文博为主,兼顾古生物及非遗研究。四是开展“趟平式”干部整治。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进行深入摸排、精准识别、分析研判,汇总建立问题工作台账,抓好“回炉教育”。五是与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建立云南大学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及硕士就业实习基地,在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非消极作用。
全年不断提高博物馆服务质量和展陈效果,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参观环境,针对观众开展调研,满意率为98%。一是对常设展览进行了局部维修、保养及提升改造。完成了青铜、陶瓷、非遗等展厅的展品、展柜、照明设施的更换,并调整展线和展板内容;对展厅损坏视频软件及多媒体设备进行修护与更新;积极申报“石破天惊——玉溪古生物展”基本陈列提升改造补助项目。二是对“玉溪博物”微信公众号进行全面提升,积极开展“云上”教育活动,共推出8期云讲解、2期云课堂、1期云展览、1期云答题;增设“玉溪风物”“玉博专访”等专栏,开展延伸服务。截止10月底,推送了127期共162条文博资讯,阅读量55,174次,关注量达7,859人。官方网站共发布355条文博资讯,浏览量18,451次。三是着力提升讲解服务水平,开展免费讲解服务600余场次。派出讲解员参加“讲好玉溪故事”讲解大赛暨云南省2023年导游技能大赛玉溪选拔赛,其中李艳琼荣获“最佳人气奖”“最佳讲解奖”及“玉溪金牌推荐官”称号,并在云南省2023年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大赛荣获优秀奖;黄昱悦荣获“玉溪文旅之星”称号。刘振宏参与拍摄制作的云讲解视频“空中的神话——通海高台”被中国博物馆协会评为2023年“博物馆里过大年”优秀视频。
坚持践行“引进来走出去”展览战略,构建“基本陈列+临时展览+线上微展”的立体展陈体系,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展示玉溪多彩形象。截止10月底,在馆内举办各类临时展览16场,其中包括推出原创性展览7场,引进交流展览9场。“流动博物馆下基层”推出 流动原创展览3个,展出8场次,参观人数1万余人次。借助广东省流动博物馆平台推出全国巡回展览4个,共展出41场次,参观人数20万余人次。
1.讲好玉溪故事,打造原创展览。7个原创展览紧抓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拓宽策展思路,打造玉溪文化窗口。“玉溪:自然和历史的博物馆”主题展,从13个方面,深入诠释玉溪2区1市3县及3个民族自治县的风采,解读玉溪何以被称为“自然和历史的博物馆”。
2.加强联合办展水平,“引进来走出去”增强影响力。一是在“引进来”方面,“弦歌不辍薪火相传——华南教育丰碑坪石先生专题展”中,重点介绍了中山大学在抗战时期迁址澄江办学两年的史实,对当下玉溪教育、文旅事业发展产生新的思考;二是在“走出去”方面,与广东省博物馆(鲁迅纪念馆)、番禺博物馆联合打造“双星耀中华——人民音乐家聂耳、冼星海的革命之路展”在全国32个博物馆巡回展出,契合我市“聂耳故乡红色之城音乐之都”的城市IP形象打造,受到了央视、广东省、云南省等主流媒体广泛关注。除此之外,“澄怀韵秀——云南玉溪藏古代书画精品展”“中国的声音——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展”“与象同行——野生亚洲象与它的象往之旅展”也在全国巡展。
1.筑基地,建设社会教育“第二课堂”。开展社教活动10期18场。配合“玉溪——自然和历史的博物馆”原创展览开展“这是我家玉溪”八期暑期研学活动,活动内容三宝且富有创新,社会反响极好;在中秋期间组织策划了“穿越千年,共度中秋”博物馆之夜活动,通过看汉服展演、游园会等活动带领观众沉浸式体验民间传统文化,近万人参与。
2.拓领域,延伸线上社教触角。与国内多所大中小学校开展现场连线云端教学。与赣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等多专科学校联合开展思政示范项目“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之“聂耳和国歌的故事”课程,进一步突破社教时空限制。
3.找帮手,塑造志愿服务队伍。年内新招募志愿者25人,截止10月底,组织66名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5场次,服务时长达3,918小时,服务社会群众44,103人次。举办志愿者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志愿者服务团体、优秀志愿者及特别奉献志愿者。
4.送到家,打通社教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打造“红色讲解员进校园”品牌活动,联合各大中小学校,以《滇中红色记忆——革命斗争史》宣讲课件为课程内容,让讲解员担任思政课兼职教师常态化走进校园开展社教。二是打造“展览送下乡”流动展览品牌,组织“它从远古走来——澄江古生物群科普展”等流动展览8次下基层,为当地社区群众和学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科普知识宣讲。
紧紧围绕文物征集和管理工作方针,做好馆藏文物的保管养护,深入开展藏品研究。一是完成“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招投标和评审工作,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对文物保存微环境实施有效的“稳定、洁净”调控,提升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能力。二是做好“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完成了部分珍贵文物三维、二维数字化采集与加工,建立数字资源管理系统。三是核查固定资产、加强藏品管理,完成了230幅碑帖的装裱,并通过三楼管理用房的改造,实现了办公区域与文物库房的相对分离。四是完成省文物局下达的任务及指标,及时修改上等级文物信息,完成《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卷》文物资料的修改完善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玉溪市博物馆无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生。一是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认真制定和完善各项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14次、实战演习2次,开展微型消防站训练45次,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员应急处理能力。二是加强安保设施建设和维护,顺利完成加固主体楼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全面加强安装监控设备,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坚持每日埋行防火巡查,每周会进行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开展安全全面检查,重点对节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全年开展安全检查2504次、夜间巡逻6205次,有效地保障了文物及观众的安全。
一是在市文明办、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创建”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绿美景区建设和旅游厕所评定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开展文明讲堂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举措,利用本馆志愿服务站不间断地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完成“社区双报到”31次,志愿服务1,096人次,为文博发展建言献策114条。
一是配合完成机构改革。今年7月,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组建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的通知》玉机编〔2023〕54号等文件,根据相关要求,不再加挂玉溪市聂耳纪念馆、玉溪市聂耳博物馆牌子,已于8月完成对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结束了十多年来两馆合办历史。二是与国业物业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引入丰富博物馆业态的多元化服务,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社会与经济效益。三是完成“围墙拆除”及“三骑士喷泉雕塑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依托红塔区“绿美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除博物馆外围围墙,植绿补绿4,900平方米,逐步提升场馆环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四是热情参加助镇兴村,以更大力度推进乡村振兴。职工王溢脱岗担任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9名副高级职称人员入选玉溪市干部人才助镇兴村工作队,下沉一线开展结对式、组团式帮扶。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社会教育部、安全保卫部、陈列展览部、藏品保管部、外联部。
玉溪市博物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玉溪市博物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玉溪市博物馆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博物馆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博物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84,65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4,651.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营收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另外的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646.48元,增长0.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646.48元,增长0.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营收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另外的收入减少6,000.00元,下降100.00%。根本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另外的收入减少第一批云南省“金牌导游(讲解员)培养”经费。
玉溪市博物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84,651.84元。其中:基本支出6,279,557.90元,占总支出的59.33%;项目支出4,305,093.94元,占总支出的40.6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646.48元,增长0.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556.79元,下降1.87%;项目支出增加180,203.27元,增长4.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博物馆单位机构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6,279,557.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25,795.08元,占基本支出的8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3,762.82元,占基本支出的15.19%。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博物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5,093.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对地方免费开放经费:2023年12月止财政下达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的“中央对地方免费开放补助经费”指标2,562,467.80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大多数都用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外出展览差旅费、场馆维修维护费、讲解保安人员工资、引进展览支出、物业管理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是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所必需的,我馆将专业性、学术性和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有机结合,不停地改进革新的文化样式,使陈列展览更具吸引力,打造了公众喜欢的文化设施。项目在组织管理上做到资金落实,项目管理做到合理人员配备,并落实实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资料收集归档。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展厅设备得到不断改造,提升了展厅功能,吸引更多观众。消防设施得到及时维修保养,有效保证展厅运行的安全。为公众提供了更多更好公共文化服务。
(2)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023年12月止财政下达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指标258,449.14元。项目经费大多数都用在推出引进展览、馆刊印刷支出、水电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是提高玉溪市公共文化服务展示水平和社会服务的品质,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根据观众需求,提供多种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采取公共文化服务展示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并且开展公共文化宣传教育和文化初中活动;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举办学术会议及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验活动,有计划开展志愿者文化活动,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职能。文物展览厅的消防设施有必要进行提升改造,保障消防供水的正常使用。是为保障文物藏品安全和参观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博物馆来是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文化符号,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推进博物馆事业有序发展,提高博物馆安全意识的服务管理上的水准,更好地发挥博物馆在全市人民文化窗口的参观和公共服务建设中的作用。
(3)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3年12月止财政下达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指标1,281,994.00元。项目经费大多数都用在加强完善该馆文物保护能力,建立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调控系统,为书画展厅展柜和定级青铜文物配置气密恒湿展柜;在书画库房内搭建气密库房,并配置相应的净化恒湿设备;为书画文物配置常压低氧杀虫柜一套,放置于书画气密库房旁;改造空置库房气密性,配置净化恒湿一体机和柜架,作为木质家具恒湿储藏库;青铜文物库房配置恒湿储藏柜,并配置青铜文物储藏柜架。2023年完成采购环境检验测试便携设备16台,低反恒湿柜4套,库房气密改造40平方米,杀虫柜2套,恒湿所密储藏柜8台,囊匣200个,文物库房设备4台,通过升级改造总体提升玉溪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的综合能力。通过设备更新对全馆文物两万多件,珍贵的文物有362件,其中一级文物12件,二级文物35件,三级文物315件。书画类藏品455件,金属类藏品651件,瓷器类藏品672件,陶石器类289件,民族民间文化类96件,古生物化石类一万多件藏品,起等有效保护。
(4)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23年12月止财政下达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指标202,183.00元。项目经费大多数都用在《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财教〔2017〕152号)中“第十二条公共文化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第十六条博物馆、纪念馆提升维修”进行编制。为提升博物馆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改造及修缮,提供多种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观众需求;扩大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三骑士雕塑改造:圆弧形墙体砌筑,水池底板浇筑,青瓦铺设,喷泉系统疏通。采取公共服务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并且开展展览交流文化活动,配合我馆社会教育活动的开展,一同推动博物馆文化窗口建设。保障场馆接待参观人员20万人次,免费开放天数达300天。
玉溪市博物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4,651.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6,646.48元,增长1.02%,根本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生活补助增加,职业年金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954,26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0%。大多数都用在博物馆免费开放中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改善管理和服务,努力满足观众需求,开展专项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1,68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大多数都用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1,50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大多数都用在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别的地方(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7,2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大多数都用在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4.00元,决算为17,88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11,701.1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43%,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183.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57%,完成年初预算的41.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83.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玉溪市博物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4.00元,支出决算为17,88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11,701.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183.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减少公务车使用;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72.58元,增长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98元,增长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8.60元,增长9.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根本原因是展览活动增加接待展览人员增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大多数都用在文物征集、文物宣传、下乡展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大多数都用在引进展览方面的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玉溪市博物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根本原因是玉溪市博物馆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博物馆资产总额7,452,810.56元,其中,流动资产382,178.12元,固定资产6,111,345.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非货币性资产959,287.2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4,855.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00.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7,751.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0,501.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7,751.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7,751.74元。
1、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
2、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确定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明确本单位内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职责,
3、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一:2023年12月止财政下达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的“中央对地方免费开放补助经费”指标2,562,467.80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大多数都用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外出展览差旅费、场馆维修维护费、讲解保安人员工资、引进展览支出、物业管理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是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所必需的,我馆将专业性、学术性和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有机结合,不停地改进革新的文化样式,使陈列展览更具吸引力,打造了公众喜欢的文化设施。项目在组织管理上做到资金落实,项目管理做到合理人员配备,并落实实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资料收集归档。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展厅设备得到不断改造,提升了展厅功能,吸引更多观众。消防设施得到及时维修保养,有效保证展厅运行的安全。为公众提供了更多更好公共文化服务。
项目二:2023年12月止财政下达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指标258,449.14元。项目经费大多数都用在推出引进展览、馆刊印刷支出、水电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是提高玉溪市公共文化服务展示水平和社会服务的品质,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根据观众需求,提供多种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采取公共文化服务展示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并且开展公共文化宣传教育和文化初中活动;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举办学术会议及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验活动,有计划开展志愿者文化活动,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职能。文物展览厅的消防设施有必要进行提升改造,保障消防供水的正常使用。是为保障文物藏品安全和参观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博物馆来是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文化符号,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推进博物馆事业有序发展,提高博物馆安全意识的服务管理上的水准,更好地发挥博物馆在全市人民文化窗口的参观和公共服务建设中的作用。
项目三:2023年12月止财政下达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指标1,281,994.00元。项目经费大多数都用在加强完善该馆文物保护能力,建立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调控系统,为书画展厅展柜和定级青铜文物配置气密恒湿展柜;在书画库房内搭建气密库房,并配置相应的净化恒湿设备;为书画文物配置常压低氧杀虫柜一套,放置于书画气密库房旁;改造空置库房气密性,配置净化恒湿一体机和柜架,作为木质家具恒湿储藏库;青铜文物库房配置恒湿储藏柜,并配置青铜文物储藏柜架。2023年完成采购环境检验测试便携设备16台,低反恒湿柜4套,库房气密改造40平方米,杀虫柜2套,恒湿所密储藏柜8台,囊匣200个,文物库房设备4台,通过升级改造总体提升玉溪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的综合能力。通过设备更新对全馆文物两万多件,珍贵的文物有362件,其中一级文物12件,二级文物35件,三级文物315件。书画类藏品455件,金属类藏品651件,瓷器类藏品672件,陶石器类289件,民族民间文化类96件,古生物化石类一万多件藏品,起等有效保护。
项目四:2023年12月止财政下达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指标202,183.00元。项目经费大多数都用在《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财教〔2017〕152号)中“第十二条公共文化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第十六条博物馆、纪念馆提升维修”进行编制。为提升博物馆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改造及修缮,提供多种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观众需求;扩大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三骑士雕塑改造:圆弧形墙体砌筑,水池底板浇筑,青瓦铺设,喷泉系统疏通。采取公共服务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并且开展展览交流文化活动,配合我馆社会教育活动的开展,一同推动博物馆文化窗口建设。保障场馆接待参观人员20万人次,免费开放天数达300天。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大多数都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作、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最重要的包含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最重要的包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最重要的包含: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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